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建筑声环境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开放课题/主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及课题负责人:
根据《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安徽省建筑声环境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将于近日对2022年度立项的开放课题/主任基金进行结题验收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根据开放课题/主任基金任务书,2022年度立项的开放课题和主任基金参加本次结题。
二、结题条件
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对照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及任务书约定的内容,符合结题要求的,提交结题材料。发表的成果,须标注“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省建筑声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(项目编号)”,否则不能视为项目成果。课题负责人应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。
三、材料要求
1.课题结题材料(一式四份),同时需附项目成果支撑材料。
2.各项材料请汇总装订成册。
3.请将纸质版结题材料于2025年5月10日前递交或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徽风楼1202(邮编:230601),李永畅(收),电话:18156826085。
4.请将电子版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xyzhang@ahjzu.edu.cn,邮件及附件名称格式为“(课题编号)负责人姓名+课题名称”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对未能按时结项的课题,按照撤题处理,并追回经费,三年内不得申报本平台课题。
2.结项鉴定采取材料审查、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,根据评审结果,确定结题鉴定等级。最终成果鉴定等级分为“优秀”“良好”“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四个等级。
附件:结题报告模板.doc
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省建筑声环境重点实验室
2025年4月16日